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

抉擇


週六和女友們在田子坊喝下午茶的時候,被投訴不注意貓咪的“個人衛生”。三位好友中有兩位都曾在我家借宿,領教了小樂子的“死纏爛打”-白天睡大腿夜晚鑽被窩-一聽說貓咪兩年半未曾洗澡即刻花容失色。

女友A扳著手指細數養貓對女性健康的危害,不洗澡還要晚晚相擁入睡--自作孽不可活。女友B劝我痛改前非回头是岸。C说如果嫌洗澡麻烦不如交给宠物店的美容小姐处理......

我只能沉默以对。这本身并不是一个难题。难的是在问题解决之后。可乐对水有极大恐惧,如果因为我的坚持要面对陌生人和洗澡水的双重恐惧,也必然对我心存抱怨(因拼死抵抗留在我身上的爪印齿痕可忽略不记)。最后搞到谁都不高兴的事情,还有做的必要吗?

没有评论: